📖 字典檢視 — [18約伯記] 13:18(經節編號 bi_no=180130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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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聖經
我已陳明我的案,知道自己有義。 18 Now that I have prepared my case, I know I will be vindicated.
台語聖經
我已陳明我的案,知道自己有義。
台羅聖經
我(Guá) 已(Í-king已經) 陳(tîn) 明(Miâ) 我(Guá) 的(ê) 案(Àn), 知道(Tsai-iánn知影) 自己(Ka-kī) 有(ū) 義(G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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